【经济漫谈】 胡怀国:理解中国传统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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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怀国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作者介绍 胡怀国(1971-),山东莒南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导。出版《〈国富论〉导读》《书斋内外的经济学》等著作多部,在《经济研究》《经济学动态》《中国经济史研究》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数十篇。
一、引言
普通老百姓的生活方式、生活质量及其行为选择模式,是经济学家适宜的关注对象。然而,尽管中国数千年来的史料典籍浩如烟海、史学成果汗牛充栋,但当我们试图了解普通民众在不同历史时期的生活状况时,颇令人意外而又遗憾的是,我们其实知之甚少!大部分史料典籍涉及的是“帝王将相”等少数群体和相对宏大的事件,对更重要、更具普遍意义的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则缺乏足够的关注。至少在理论经济学家看来,这是缺乏微观基础的。
最近两年,笔者断断续续写了几篇小文,包括:《中国传统社会的累退性税制结构:基于帕累托分布的讨论》(《财贸经济》2014年第9期)、《中国传统社会的“国营农场”及其转轨路径:兼论古代屯田的制度背景与演进逻辑》(《中国经济史研究》2015年第5期)、《重塑现代市场经济的人文基础:基于亚当•斯密学术思想的初步考察》(《学术研究》,投稿中)等,它们对中国传统社会均有所涉及,但在研究起步阶段皆遇到一定的困惑。在解决自身困惑的过程中,感觉现有文献并不够用,而按部就班的研究方法则遇到了一定的困难,故不得不尝试另辟蹊径!
具体而言,现有史料典籍过于浩瀚,动辄数百成千上万卷;史学研究,经常在大量史料典籍中引来引去,半天看不出所以然。在这种情况下,甭说数千年的事情,就是一件事,也得“破万卷书”、不知折腾多少年,还不一定能折腾明白。权衡利弊、兼虑可行性,笔者尝试采用一种理论史学方法或“贝叶斯估计法”:先有一个先验的主观估计,其后借助于阅读史料典籍等原始文献,不断修正有关核心参数,直至其后验概率分布趋于稳定并大致够理论分析之用。这种方法,通俗点讲就是“找感觉”,而如果一定要寻找到文献出处(方法论基础),那么应该主要归功于亚当•斯密的启发,有关细节参见笔者小文:《对斯密研究方法的评价与新评价》(《学术交流》1999年第5期)和《斯密思想体系的一致性》(《经济科学》1999年第4期)等。
按此方法,进展相对顺利,但数千年来“普通老百姓的生活状况”仍难以在短期之内“找到感觉”(参数仍不稳定)。尽管如此,同普通老百姓生活有关的一些问题,断断续续小有感觉;作为尝试,此文先论宏观背景,即针对不同时代,找找大致感觉。值得说明的是,小文之所以花这么多篇幅做方法论说明,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表明其局限性:其一,这是一种主观的方法;其二,这是一种间接的方法;其三,有关分析主要服务于自己对有关问题的思考,换种角度未必合适,故人们未必认同(但有助于形成一种参考基准或批驳对象)。此外,为行文简洁,后文重点探讨秦汉、隋唐、两宋和明清等主要朝代,且只谈“结果”,尽量不涉及“证据”与论证细节。
二、秦汉体制
“秦汉以降的中国传统农耕社会,在两千余年的大部分时间里,维持着一种不同于欧洲等其他经济体而颇具‘中国特色’的国家治理模式和微观基础,即基于郡县制的中央集权政治体制和国家治理体系、基于‘编户齐民’的微观社会经济基础,其持续时间之久、适用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生命力之强均在人类历史上独树一帜”(胡怀国2015,第101页)。肇始于商鞅变法的“郡县体系-编户齐民模式”,对于中国传统社会有着奠基性的重要意义:郡县体系增强了国家控制力和行政效率,使得中国在两千余年前就形成了相对稳定的大一统格局;而编户齐民模式,至少在理论上有助于相对独立平等的市场主体的形成(从古希腊罗马的奴隶制、中世纪的封建割据、乃至工业革命初期仍存在强大约束力的行会制和教区制等,欧洲还要等很久)。这是一种相当超前的制度设计,尽管在实践层面会面临一系列困难,但确实是一种有着强大生命力和相对稳定性的制度性框架。这是西戎边陲之地的秦王国对中华民族的重要贡献,并随着秦统一六国,渐次推进到中国大部分地区,成为影响中国两千余年历史进程的一种重要制度安排。
秦国的成功不是偶然的:当关内各诸侯国为“名分”和“道德高地”穷折腾的时候,“没有文化”和历史负担、追求简单实用的秦国正在西掠广袤腹地,并在“以草茅之地,徕三晋之民”(《商君书•徕民》)的政策下,吸引了中原腹地的大批人才。有理由相信,编户齐民模式在秦国得到了较有成效的执行,但在“统一六国”后的中原腹地,其有效性成疑。由此也不难理解,虽说“汉承秦制”,但其力度和有效性是大打折扣的:尽管“编户齐民”在理论上享有相对独立平等的社会经济地位和政治法律权利,但皇亲国戚、世族勋贵,在土地占有、免役特权、人身自由等方面,比通常意义上的“编户齐民”拥有更多的优势,甚至能够同中央政府“争夺”对编户齐民的控制能力;中国在两汉之后进入“三国鼎立”、“五胡乱华”、“南北对峙”等“大分裂时代”,在某种程度上是中央政府、世族豪门、编户齐民三者之间相互博弈的结果。在两汉魏晋时期,世族豪门的坐大甚或地方割据势力的形成,似乎是一个不断趋于强化的过程,东晋时期甚至形成了“王与马,共天下”局面。在这种情况下,尽管普通老百姓的生活水平未必很糟糕,但世族勋贵和普通编户齐民之间的政治权利、社会经济地位存在着广泛的差异,整个收入差距应该是比较大的!
简言之,秦朝构建了基本框架,两汉魏晋大致延续了下来,但越来越难(微观基础趋于削弱),魏晋南北朝时期有点徒有其名的味道。尽管如此,考虑到农耕社会的特点、汉代农业技术水平等因素,至少在承平时期(无战乱)和公共支出相对较少的情况下(皇家别瞎折腾),尽管收入差距相对大些,但普通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应该还是不错的。
三、隋唐两宋
隋唐是中国传统社会的一次重大转折,而魏晋南北朝则是秦汉与隋唐之间的一个重要过渡时期。其中,东晋和南朝政权,大致延续了中原汉族政权的基本制度和内在演进逻辑,世族豪门、门阀世家渐次坐大(收入差距较大),不断从中央政府手中取得更多的控制权(决策分散性和区域竞争性,有利于经济增长),再加上大分裂时代的战火很少烧到长江以南(公共支出少、税负轻),故东晋与南朝的社会经济的特点应该是:尽管有着分配不公和阶层利益固化的缺点,但却因政府干预的减弱和地方竞争性的增强,而有助于市场关系的发育,有利于激发微观经济活力、促进经济增长。与之不同,北朝各政权多为少数民族政权,多数政权似乎绑架在军事战车上,行为果敢绝决甚或残忍血腥,中央政府的控制力渐次增强,其主要特点应该是:中央集权程度和行政效率相对较高,军事化程度和战斗力较强,但公共负担较重,人们的选择自由少,普通老百姓处于一种相对平等的穷困状态。简言之,南朝的特点是不平等的繁荣,北朝则是一种平等的贫困。
隋唐的制度框架主要延续北朝(北魏孝文帝改革、北周“宇文泰-苏绰”改革等一脉相承;隋朝源于北周政权的和平“禅让”,唐承隋制)。当北朝的“强政府”遇上南朝的繁华市场,一个必然的结果是“国家的富强”(钱都搂到国家手里了,老百姓的富裕情况有待进一步考察)。从某种程度上讲,安史之乱以前的隋唐,应该是中国历史上“国家最有钱”的历史时期(两汉魏晋时期的钱多在世族豪门手中,两宋是老百姓富,明清则各方相对“苦逼”)。不过,隋唐对中国传统社会的最重大意义,是它深刻地改变了中国传统社会的微观基础,此亦为本文称其为“隋唐转折”的原因。隋唐政权对社会经济的强力控制,加上均田制、科举制、府兵制的普遍推广,极大地改变了中国社会经济的微观基础:隋唐以来,世族豪门渐次坐大的趋势得到彻底扭转;“编户齐民之间虽有收入差别和阶层分化,但世族豪门已不可能像秦汉时期那样拥有如此多的资源、享有如此多的特权,不得不更多地通过市场关系(如租佃制)而非人身依附关系,来获取所需的生产要素和经济资源。这是一种新的内在演进逻辑,并最终演化为市场关系相对发达的两宋社会”(胡怀国2015年,第104页)。
安史之乱以后,尽管中央政府的控制能力和地方政府行政效率大为弱化,但社会经济的微观基础已经发生了深刻改变,并从此进入一种新的演进逻辑。至少从“编户齐民”微观基础的角度,晚唐和两宋其实是很相似的,这是一个市场关系渐次得到发育的时期,也是老百姓逐渐过上好日子的时期(尤其是在没有大的战争战乱的时期)。在中国历史上,至少从老百姓过日子的角度,最富裕、最相对公正的时期,应该是两宋。
四、明清时期
秦汉以降,中国传统社会发生了两次大的转折,分别为隋唐和明清。从某种程度上讲,理解中国传统社会,人文地理看夏商、文化思想看先秦、政治框架看秦汉、行政构架看隋唐、社会经济看两宋、近现代的纠结演进则看明清:秦汉至两宋,分别从不同维度推进了中国传统社会的发展演进;至于明清,历来是国内外“现代学术”的关注重点,但其实同中国传统社会已有很大差别,或曰“崖山之后无中国”,我个人还是更愿意把它归结为近现代社会之过渡时期(现实痕迹亦多矣),而不是纯粹的中国传统社会。
同“秦汉-两宋”期间的演进逻辑不同,至少在微观基础和治理理念方面,明清更多地继承了辽金元的简单粗暴准军事特征,社会各阶层的关系相对纠结。不仅微观基础和市场活力低于两宋,而且整个社会的“和谐度”亦有明显下降(“和”者,口禾也,人人有饭可吃;“谐”者,皆言也,大家有话能说):两宋时期,官员互殴、违背圣意,最多调职或谪贬,很少被杀被砍被羞辱,通常为对方留有足够的尊严(王安石变法,来来回回折腾数朝,然变法者仍能善终,似乎只能发生在宋代,与秦代被车裂诛族的商鞅、明代被鞭尸抄家的张居正有很大的不同);明清,则动不动就是砍头诛族,甚至剥皮示众,社会各阶层普遍缺乏尊严。新皇帝就职不捧场(方孝孺拒绝为朱棣草拟即位诏书)而被诛灭“十族”,似乎也只有在明朝才合乎逻辑。
相较于其他时代,明清时代在劳动自由、资本安全和人的尊严等方面有所退步,斯密所说的“在富者或大资本家在很大程度上享有安全,而贫者或小资本家不但不能安全,而且随时都可能被下级官吏借口执行法律而强加掠夺的国家”(《国富论》上卷,商务版第87页),指的应该就是明清时期的中国。明清继承金元政权,在编户齐民和市场关系等方面的历史倒退,突出表现在人为的劳动力市场分割、不平等社会经济地位和身份转换困难。具体而言,作为少数民族政权,辽金元崛起之初多实行“壮者皆兵”军事体制,入主中原后则通常会将人分为三六九等;明清大致继承了这种“人分类、户有别”的体制,如明朝时期“凡军、匠、灶户,役皆永充”(《明史》第78卷)。
普通老百姓,如果不能自由选择职业并凭藉自身努力改善社会经济地位和人生境遇,那么有关制度安排就不仅是不公正的,而且是缺乏效率的;在此情况下,人们的生活质量也就高不到哪里去,如斯密曾提及“各旅行家的报告,虽有许多相互矛盾的地方,但关于中国劳动工资低廉和劳动者难于赡养家属的记述,则众口一词”(《国富论》上卷,商务版第65页),说的就是元明清时期的老百姓生活状况。而对于“劳动者难于赡养家属”问题,其实早在春秋战国时期,老百姓就已经能够大致解决了,如战国初期的李悝(前455—前395年)的估算是:户均产粮150石,税后余135石,不仅足够一家人的口粮(90石),而且还有45石剩余(《汉书•食货志》;胡怀国,2014);而稍后的孟子则给出了一般性的估计值:“百亩之田,匹夫耕之,八口之家足以无饥矣”(《孟子•尽心章句》)。
简言之,明清时期普通老百姓的生活质量肯定低于两宋时期;至于其能否超过秦汉隋唐时期,亦不宜乐观,有待进一步考证。明清时期的皇家相对舒服些,但也不是没有代价:不论是明末还是清末,当皇权在内部或外部冲击下摇摇欲坠之时,老百姓大多围观“看热闹”,貌似强大、倒塌轰然,害得明末崇祯皇帝上了吊、晚清皇家也是没有多少人帮衬(与宋末的同仇敌忾有天壤之别)。
五、结语
秦汉至明清两千余年间的中国传统社会,就主要朝代与大部分时期而言(秦汉、隋唐、两宋、明清,计千六百余年或约占八成时段),若一言蔽之,可概括如下:两汉收入差距稍大、隋唐国家强、两宋百姓富、明清比较纠结。国强不等于民富,军事战斗力强不等于老百姓生活质量高(参见胡怀国〔2014〕的模型化分析);至少从老百姓过日子的角度,人们对东晋、南朝、南宋等偏安政权的评价和感觉,或存在严重低估;唐宋文学艺术之兴盛、南朝南宋科学技术之勃发,或非偶然!
(来源:《经济学家茶座》2015年第4期总第70辑第10-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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